青岛理想之城A-2-15十期籣园室外景观工程招标公告

2018-03-19

类别:项目信息---拟建项目  地区:青岛市  更新时间:2018-3-17

绿城·青岛理想之城A-2-15十期籣园室外景观工程

招标公告

青岛绿城华川置业有限公司就绿城·青岛理想之城A-2-15十期籣园室外景观工程等内容进行招标,诚挚欢迎有能力承接本工程施工的公司前来投标。具体如下:

一、工程概况

1、工程名称:绿城·青岛理想之城A-2-15十期籣园室外景观工程

2、工程地点:山东省青岛市李沧区铜川路以西、金水路以北

3、招标范围:施工图纸范围内的硬质铺装、苗木绿化、廊架、水景、景观水电安装、围墙、挡土墙、停车位、沥青道路以及甲方要求全部施工作业内容,具体详见《绿城·青岛理想之城A-2-15十期籣园室外景观工程施工图》,景观面积约24000平方米,(具体以竣工图实际测量面积为准)

4、招标形式:工程量清单招标

5、标段数:本工程共分一个标段,标段划分方式:无

6投标保证金金额:40万元,缴纳保证金后及时在发包人招采平台上传凭证。投标保证金采用电汇形式,招标人信息如下:

公司名称:青岛绿城华川置业有限公司

开户银行:中国银行青岛李沧支行营业部

银行账号:214309883337

税号:91370200664531410B

7、中标原则:【最低价中标】

8、工程款支付方式:

本工程不支付预付备料款。

绿化部分:按每月完成工程量的60%支付工程进度款,每次付款前,乙方必须开具同等数额的增值税普通发票,甲方在发票验证符合规定后支付相应款项,否则甲方有权拒绝支付。工程竣工验收前一个月,乙方按甲方要求提供含保修金在内的全额增值税普通发票(金额由甲方核定,最终以结算为准),甲方在发票验证符合规定,且竣工验收达到质量要求,办好竣工资料交接手续后支付工程款至已完成工程造价的70%,结算完成且对账确认,若乙方已开具的增值税普通发票金额低于工程结算价款总额的,乙方应按甲方要求开具剩余金额的增值税普通发票,甲方在发票验证符合规定后28日内,甲方支付至结算总价的80%;余20%作为保修金和养护的费用,养护期满一年经中间验收合格,返还余款的50%,两年养护期满后,经验收合格返还剩余工程款。不计利息。若乙方已开具的增值税普通发票金额高于工程结算价款总额,乙方需开具红字发票的,甲方应予配合。

硬质景观、市政及安装部分:按每月完成工程量的70%支付工程进度款,每次付款前,乙方必须开具同等数额的增值税普通发票,甲方在发票验证符合规定后支付相应款项,否则甲方有权拒绝支付。工程竣工验收前一个月,乙方按甲方要求提供含保修金在内的全额增值税普通发票(金额由甲方核定,最终以结算为准),甲方在发票验证符合规定,且竣工验收达到质量要求,办好竣工资料交接手续后支付至实际完成工程量的85%;结算完成且对账确认,若乙方已开具的增值税普通发票金额低于工程结算价款总额的,乙方应按甲方要求开具剩余金额的增值税普通发票,甲方在发票验证符合规定后28日内,支付至结算总价的95%;留5%作为工程质量保修金。若乙方已开具的增值税普通发票金额高于工程结算价款总额,乙方需开具红字发票的,甲方应予配合。

本合同项下如产生价外费用(如奖励费、违约金等)也应开具增值税普通发票。

乙方应按《增值税普通发票使用规定》的要求开具增值税普通发票,因乙方不及时提供、交付发票或提供的发票不符合规定而造成甲方无法及时认证、抵扣的,或因乙方开具的发票不规范、不合法或涉嫌虚开发票引起税务问题的,乙方需依法向甲方重新开具发票,并承担赔偿责任。

9、履约担保:合同价5%(不超过100)采用银行转账形式。

10、工程规模:

(1)业态:高层

(2)本次招标景观面积约24000

11、工程质量要求:严格按照国家、地方和行业的现行施工验收规范、规程及标准组织施工,质量达到合格标准

12、工期:景观暂定开工日期为2018 61日,竣工日期为 20181030日,总工期150日历天

13、监理单位:青岛华鹏工程咨询集团有限公司

14、总承包单位:浙江凤山建设工程有限公司

二、投标报名要求

1、资质要求:

1)企业要求:城市园林绿化贰级及以上资质,业绩和履约信誉好,服务态度端正,投入力量有保证,以往承接工程中无不良记录的施工企业。在青岛地区承建过绿城房产住宅类景观工程项目,熟悉北方地区苗木品种习性;近三年企业财务和经营状况良好,具备履行合同能力。本工程不允许挂靠。

2)项目经理资格要求:具有园林中级工程师及以上或市政公用工程二级及以上建造师资质证书。

2、本次招标只接受在报名截止时间前在发包人招采平台上报名,《绿城房产集团施工类关键供方名录》内的景观合格供方;

3、在线报名截止时间:以发包人招采平台截止时间为准。

4、领取标书时间:以发包人招采平台信息为准。

5、领取标书地点:收到发包人招采平台发标信息后,在发包人招采平台上自行下载招标文件。

6、招标联系人:孟德栋 联系电话:13780601943 邮箱:187381047@qq.com  

7、绿城集团监察投诉电话:0571-87903911(工作日9-18)1895719990024小时开通,绿城集团监察部  张先生),投诉邮箱:lcjianchabu@163.com

8、其它:       无            

三、若本公告相关内容与正式发出的招标文件不一致,以正式发出的招标文件为准。

四、为维护良好的招标秩序,招标过程中如出现下表处罚项的,我司将按相应“处罚条款”执行,凡报名参与本次投标单位,均视为已知悉并同意下表内容。

招采过程违规处罚表

序号

处罚项

处罚条款

1

投标

入围

未按规定缴纳投标保证金

1】第1次违规:在绿城房产集团范围内禁止投标3个月;

2】第2次违规:绿城合格供方等级降一级,在绿城房产集团范围内禁止投标6个月;

3】第3次违规:取消绿城合格供方资格,且2年内不得再申请绿城合格供方入库。

2

投标

询标

投标过程中退出投标

1】没收投标保证金;

2】在绿城房产集团范围内禁止投标1年及以上;情节严重的取消绿城合格供方资格,且1年及以上(视情节严重情况定)不得再申请绿城合格供方入库。

发现串标、围标现象

1】没收投标保证金;

2】取消所有涉及单位的绿城合格供方资格,5年内不得对其进行重新考察入库。

发现行贿现象

1】没收投标保证金;

25年内不得对其进行重新考察入库。

除招标范围增加外,询标后总报价高于询标前报价

1】涉及单位两年内不得参与绿城房产投标。

3

决标

决标后不签合同

1】没收投标保证金;

2】取消绿城合格供方资格,5年内不得对其进行重新考察入库。

招标人:青岛绿城华川置业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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